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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戰爭:不斷貶值的文字創作

寫完後不斷反覆閱讀,覺得寫得不是很好,請多包涵….若之後有更好的想法,會再陸續修正。

前陣子去找客戶開會的時候,在捷運上滑手機打發時間,然後就看到了香港作家的稿費論戰。雖然事件中的人物角色不同,但事發經過就是每一個文字工作者都早已耳熟能詳的故事:越來越低的稿費,以及越來越捉襟見肘的作家生計。

看到這個論戰後,令我感到驚訝的是,我一直以為不尊重專業的亂象,只存在於台灣,還以為除了我們以外,其它國家的文字工作者都活得很滋潤,但看來並非如此,依照文中所述,並以此時此刻的匯率計算,0.3港元/字,等於1個字才1.23元台幣,別說在台灣,這種稿費標準也很低,更遑論這個價格出現在物價高昂的香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以文字工作維生。

過去我曾經寫過《關於文字工作的報價》一文,裡面說到了「我也不知道是誰發明了1字2元這個規定。」時過3年,老實說,我還是不知道,但我依舊好奇,所以這次,我決定研究「稿費到底為什麼這麼低」,試圖尋找讓文字創作不那麼辛苦的可能性。

【延伸閱讀】關於無償寫作這件事

沒有梁啟超,中文世界的文字工作者就沒有稿費

關於中文文字工作者的稿費起源,許多人都會提到「潤筆」,但其實嚴格來說,「潤筆」是寫得好才會被賜予,所以比較像是獎金,而不是勞務報酬。

根據柳雨青在《文人與錢:稿費制度的建立與晚清文仁謀生方式的轉變》中指出,其實古代的人不太「賣文」,明清時期的出版業,書商雖會支付稿酬,但小說以外的文學性作品幾乎沒有酬勞可拿。

當時的文人若要賣文,基本上會以寫碑文、墓誌為主,但也不是每個文人都會收,因為他們並不以此為主要謀生方式,大部分的人還是會追求仕途。

到了十九世紀初,報業傳入中國之後,為了擴大稿源、徵求地方新聞,才開始向各地徵集新聞稿件,並支付酬金三角到五角不等。

1898年由梁啟超擔任主筆的《時務報》,因為梁外務繁多,遲遲沒有交稿,導致銷量銳減,為了救急,編輯部決定公開徵稿,提供薄酬10元至30元。同年,上海女學會創辦的《女學報》也有樣學樣,公開徵稿,凡錄用者,每篇酬洋1元。但這兩份報紙,主要都刊登論說文稿。

文學作品的徵稿和稿費支付制度建立,則是到了同年11月的《新小說》創刊號才誕生,不過雜記、笑話、遊戲文章即便被《新小說》錄用刊登,仍不提供稿酬。

這大概是我找到的資料中,中文世界最早的稿費由來。也許還有更早、更完整的史料紀錄,若有人願意提供,歡迎交流。

在這之後,比較明確的稿費紀錄大概如下:

  • 1930年代-連橫在日本人御用報紙《台灣日日新報》上發表〈新阿片政策謳歌論〉,稿費為500元(應為舊台幣,而1956年時,台灣最低月薪才300元)
  • 1964年(民國53年)-平鑫濤先生為了穩定稿源,成立「皇冠基本作家制度」一口氣簽下26位作家,每月提供生活費,使之生活無虞(出自雷碧秀《現代臺灣地區的出版文化與社會變遷》),羨慕。
  • 1965年(民國54年)-《幼獅文藝》主編為吸引作家投稿,提供「高額稿費」1字1元(出自赤松美和子的《台灣文學與文藝營》
  • 1976年(民國65年)-吳念真說當時投稿報紙,可以獲得650元,是他當時月薪的2倍。
  • 1979年(民國68年)-鄭南榕創辦美麗島雜誌,據他親人所述,當時也是提供「高額稿費」1字1元。

為什麼他們敢號稱是「高額稿費」呢?我們用「台北市消費者物價指數和購買力換算網站」大略且簡單算一下,就知道這個價到底高不高了。由於這個網站最早只能追溯到民國57年,所以我們只能大概體會一下當時的1元是什麼感覺。

民國57年的1元,等於現在的7元。7元!
民國57年的1元,等於現在的7元。7元!
民國65年的650元,等於現在的2322元。但現在投稿報紙的稿費,可是打折再打折,一篇似乎不到500元。
民國65年的650元,等於現在的2322元。但現在投稿報紙的稿費,可是打折再打折,一篇似乎不到500元。
到了民國68年,通貨膨脹已經讓1元大幅縮水,但也等於是現在的3元。
到了民國68年,通貨膨脹已經讓1元大幅縮水,但也等於是現在的3元。

由上述資料可知,即便從民國54年至民國68年,14年間稿費都沒有漲價,仍比現在優渥,更遑論民國68年的物價,一碗麵2元,平均月薪2000元,且根據中華民國基本工資調整歷史,民國67年的基本月薪為2400元,等於寫一篇文章就賺到月薪了。

雖然我不知道稿費行情價漲至1字2元的明確時間點為何(因為我沒有查到),但現在要堅守1字2元的底線也很困難,依舊常常出現1字1元的稿費,撰寫網站文章的稿費更慘,我甚至看過一篇出價300元的紀錄,而且開出這個價錢的,還是赫赫有名的媒體。

所以真的別說文字工作者為何一天到晚喊苦,或是嫌稿費貴,文字工作已經是半世紀沒有因應通貨膨脹跟著調價的行業。

中文文字工作者的稿費貶值,那西方世界呢?

看完了中文世界的慘況,不禁讓我好奇,一向給人「尊重專業」觀感的西方世界又是如何呢?

結果看來也是差不多慘,慘到還出現了《Scratch: Writers, Money, and the Art of Making a Living》《藝術家之死》這兩本書。

不過我首先是看到了《The Money Is In All The Wrong Places》《”Sponsored” by my husband: Why it’s a problem that writers never talk about where their money comes from》這兩篇文章,才又找到上述的書。

《The Money Is In All The Wrong Places》中提到,1936年,海明威的稿費是1字1美元,相當於現在的21美元,但2021年,作者為知名雜誌撰寫文章的稿費是1字2美元,即便作者不是海明威這類現象級大文豪,但現在也很難看到1字21美元這種稿費。

在《”Sponsored” by my husband: Why it’s a problem that writers never talk about where their money comes from》中,則更不諱言:她本人之所以能夠挺過艱苦的寫作生涯,是因為有丈夫的資助。

《藝術家之死》的作者威廉.德雷西維茲認為,當今的創作者面臨捉襟見肘的命運,科技巨頭亞馬遜絕對無法卸責;而《Scratch》這本書的作者Manjula Martin則認為這件事暫時沒有答案,也認為我們不該追求標準答案,所以取而代之的是數十位文字工作者的訪談,像《點子都是偷來的》的Austin Kleon、《失戀排行榜》的Nick Hornby都在訪問中,分享了他們對於創作收入的看法,以及他們的自身經驗。

果然一百種人就有一百種想法,即便當中有些人是暢銷作家,他們仍不見得贊同稿費要制度化這件事,甚至覺得年輕的文字工作者不該太過在意這件事情。比如移民美國、以英文創作的小說家李翊雲便是這一派的支持者,她認為年輕寫作者太早鑽研這些事,反倒會過度焦慮,進而影響創作能量。

以我個人的角度,雖然覺得她的想法難免有點「亞洲風格」,不過倒也能夠體諒一個人要去探討一整個產業的難處,在未經大量研究之前,要直接評斷長年產業沉痾該歸咎於誰,都過於武斷。

為什麼稿費不斷貶值?

像《藝術家之死》當中,就直接了當地表明亞馬遜就是萬惡的淵藪,身為讀者,看到作者劍指一個標準答案,當然十分痛快,但作為一個長期浸淫在數位行銷圈的文字工作者來說,網購確實嚴重影響了出版業和行之有年的商業模式,可是要說這個企業本身是「惡」,我倒認為過於本位主義。

關於這個段落的問題,我沒有找到標準答案,因為正如前述,這個議題涉及範圍之廣、而且資料真的不好找,難以在一時之間給出什麼像樣的結論,若想知道正確答案的人,可以看到這個段落就關閉視窗離開,以下只會寫我個人的揣想

網購平台是真兇嗎?

我看到《藝術家之死》的作者如此痛恨亞馬遜,不禁思考著:「真的是他們的錯嗎?」、「那又是什麼造就了台灣的出版環境呢?」

寫到這邊,其實已經有預感會引來出版人士的不滿,不過我也不想否認自己基於經濟考量,平常也會貪圖便利和便宜,選擇在網路書店買書,而且還買了不少,作為從中受利的讀者,似乎也沒什麼資格究責網購平台。

然而,79折、66折等不斷削價競爭的行銷方式,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尤其66折真的頗令人髮指,因為作者出書後,若要和出版社買自己的書,拿到的優惠價就是6折,因此66折可說是快要和作者拿到差不多的價錢了,殺到骨子裡的價格,作者又要如何從中分潤呢?

只是再切換一個角度平心而論,殺價殺到見骨,也絕非出版業者會面臨到的問題,否則雙11活動、黑色星期五也不會成為行銷的重要節日了,事實上就是,當同質性很高的產品,出現在不同的平台,消費者自然就會去比價,價低者勝,其實就算同質性不高的產品,若是消費者無法體會產品的價值,它一樣會覺得:「我幹嘛不去買XXXX就好了。」

所以問題或許並不在於網購平台削價競爭,因為平台經濟的特性就是如此,其實換做是一般品牌進駐百貨,或是連鎖書店,也是得仰人鼻息。不過出版的特別之處,在於身兼了商品和情感文化與知識意義,要替如此抽象的東西喊價、建立商業模式,本身就有很多灰色地帶,而網購的出現、資訊取得管道迸發,則加速了出版業的凋零,也坐實了作者日漸委靡的獲利。

有人呼籲出版社思考現代人看書買書,到底圖得是什麼。其實出版社當然也知道,所以現在市面上才會出現一大堆工具書、國外的翻譯書,讓上班族進修。但是如此功利主義的思維,真的完全能套用在書籍上嗎?

若全然以這種「有用論」思考,是否預告未來那些「乍看無用,娛樂度還得看完才能論定」的詩詞小說,沒有存在的價值了呢?我認為這才是出版和其他文字創作現在面臨的最大難題。

取得資訊的管道增加,紙本已非唯一途徑

書籍、紙本刊物過去的主要功能是乘載思想、傳播知識,但如今科技如此發達,看報章雜誌早就不是人們吸收資訊的唯一途徑,因此書籍原有的市場,被影片、線上課程、社群平台瓜分,原先的市場,自然也會漸漸萎縮

先不提遙遠的產業,先說說我自己吧。長期身為某網路書店白金會員的我,也常常買了一堆書沒看,因為實在沒有體力主動閱讀,打開影片被動接收,反而成為了一種權衡之計,即便我也認同現在的平台影片敘事都比較碎片化,但,就看到書桌上疊得高高的書,壓力會很大嘛。

儘管我不能為任何人代言,但我想像我一樣的人應該不少,而這種情況若是變得普及,自然會漸漸反噬到書籍的創作端,也就是作者身上。

阻礙重重的商業模式

我長期不務正業,每個圈子都沾一點,但在我眼裡,出版業和媒體業遇到的困境很雷同,或許也是因為兩者的本質很接近,都有傳播的功能,但隨著話語權被科技工具解放、傳播路徑不再由上而下,告別過去榮景早已成既定事實,現在連如何穩定獲利,都需要年年煩惱,若出版社本身都要擔憂獲利模式,作者要再多分一杯羹,就更困難了。

前陣子在看一本27年前的書,約250頁,定價新台幣220元,不確定當時會不會有打折促銷的活動,但我可以確定的是,現在一本差不多厚度的書,就算定價320元,看起來有漲到通膨後該有的金額309元,但在常態79折的現代書市裡,320元就變成了244元,可說是賣一本賠一本。

也難怪先前的66折風波,會招來這麼多出版界人士跳腳了。

(然後今年某網路書店也跟上了這股風潮了,唉。)

27年前的220元,約等同於現在的309元。但現實是,現在許多書本在常態79折的環境下,賣不到300元。
27年前的220元,約等同於現在的309元。但現實是,現在許多書本在常態79折的環境下,賣不到300元。

教育程度提高,能寫的人變多了

上述的觀點並不新鮮,接下來這一點似乎比較少人提及,隨著教育程度提高,能寫的人也變多了,會寫的人並不像過去那麼稀缺,總是能找到能寫也願意寫、同意低價或無償給稿的人,既然能用低稿費找到水準不差的作者,那又何必增加成本呢?

無論是不是營利機構,會有這樣的想法都很正常,就像讀者一樣:「如果能免費讀,我幹嘛付這麼多錢?開這麼高價是不是想搞知識壟斷?要搞知識壟斷我可以去Youtube找免費的教學影片!又沒有一定要看你。」

發稿的機構勢必也寧願花時間找既符合成本和期望的寫作者,尤其在這個分眾時代,早就難以誕生一個集龐大影響力於一身的人,自然就沒有非誰不可了。

所以,生不逢時的文字工作者還能怎麼辦?

翻著厚厚的《藝術家之死》,看到尾聲時,相較於前幾個篇章的義憤填膺,作者在結論顯得相當蒼白無力,寫下了「藝術經濟的困境沒有單一的解方,只有許多片面而瑣碎的答案;即便有更全面的解方,它們也都在藝術的範圍之。換句話說,要解決藝術經紀的問題,我們要從整體經濟下手。」

然而,他說得沒錯,其實我們就是生不逢時,雖然就算讓我們生在1970年代的台灣,那個據作家陳若曦說有搶稿盛況的台灣,我們可能仍然享受不到創作帶來的豐碩成果,因為在那時,我們更有可能是個沒受過多少教育、成日為生計所苦的普通人。也許,和現在差不了太遠。

但稿費貶值是事實,認清繁榮凋零、選錯職業之後,還是要面對現實,如果在21世紀,還想以文字工作者的身分活下去,我們還能怎麼辦?

我畢竟不是很了解產業,寫這篇文章,只是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雖然說研究了一番之後,好奇心不但沒被滿足,還感到有點絕望,所以要給什麼實用的建議,真的是給不出來。更不用說,不同目的(創作/評論/商業)、不同載體(紙本和網路)的計價方式究竟要不要統一,也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看完手邊的資料和書,我真心覺得這個時代的創作者不能害怕談錢,也最好有行銷的概念。雖然《藝術家之死》的內容,我並非完全同意,但書中有段話,著實替我抒發了一股怨氣:「我想不出來還有哪個領域的工作者會對自己以工作獲得報酬而感到內疚-甚至只是為了想獲得報酬就感到內疚。希望獲得報酬並不代表你是資本家,甚至不代表你同意資本主義,只是表示你活在資本主義社會。」

「藝術家創作不是為了發財。如果是的話,那又怎樣?什麼時候動機成為決定給他多少酬勞的理由了?」

所以,面對那些用「美德」、「藝術」、「幫忙曝光」之名要求內容創作者讓利,創作者們還是該堅定立場掙扎一下、爭取一下,確認那些要求讓利的平台是否值得:如果是知名媒體/平台,若協助導流到作者的官網的話,Google會認定作者網站為「公信力高」的網站,那就能幫助作者的個人網站分數權重,提升SEO表現,在這種情況下,讓一點利還說得過去,但基本的勞務報酬,我認為還是要有的,畢竟有些合作甚至不是純創作,而是會干涉發揮空間的商業合作,這種還不在商言商,真的是非常不行。

想要借用他人價值的思想,在自己的耕地萌芽,就要有足夠的滋養。如果無法給予作者基本工作報酬、好的反向連結(backlink)、足夠的施展空間,又沒有什麼真善美的動機,還試圖用「給你曝光的機會」這種以上對下的賞賜視角說服作者,那就是想要作者無償用自己的影響力和勞動結果來壯大平台,是純粹的情緒勒索了。

同時,我也認為文字創作者可以多多嘗試知識產品、電子書的呈現形式,因為少了印刷成本、庫存壓力,作者可以獲得的版稅與分潤也會比較多,儘管科技讓原來的傳播模式和商業模式走到了盡頭,那麼我們能做的,或許就是反過來運用科技的優勢,在這個世代繼續盡情創作。

Photo by freddie marriage on Unsplash

邱鈺玲(碎念主婦)

過去是時尚編輯、男裝精品行銷,還做過到府收納。人到中年,誤打誤撞完成了小時候的夢想,成為了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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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 年 之前

這篇很有意思,同為接案的文字工作者深有同感!

1 年 之前

謝謝你的文章,真的很喜歡讀像這樣滿滿誠意的創作,我是最近因為想要架設個人部落格而無意間點進來的,我讀過很多文章跟書籍,很少有網路文章會讓我想要從頭看到尾停不下來的,雖然我所處的領域(我是鋼琴教師)和文字工作者不太一樣,但同為藝術領域我也能有有些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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